日前,《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(中德生态园)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试行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正式印发实施,这是省内首个由产业园区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。继青岛市出台《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之后,中德生态园是针对园区依法行政出台决策程序规则的首个功能区。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。中德生态园管委迅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,广泛展开调研座谈,深入酝酿思考。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的相关规定,参照《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,结合园区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《规则》适用于在新区管委授权范围内涉及园区产业发展、投资管理、规划管理、土地管理、建设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重大行政事项。
《规则》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范围、实施机关、决策程序、决策执行与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内容。其中,在决策程序环节,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要过“五道关”: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确定,并针对园区发展特色和实际情况,对每道程序所适用的事项内容进行了具体的目录清单式列举,使程序运用更加清晰,针对性更强。同时,对各个环节的组织方式、工作标准、时限要求和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细化,提高了程序适用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。
《规则》的出台,进一步提升了园区管委全体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的能力,保证了管委依法科学民主进行决策,提高了决策质量,推进了园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化园区的建设进程。
《试行规则》全文链接:
http://www.sgep.cn/webIndex/index_touziyuanquDetail.action?id=24